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 国内 >> 详细内容
保粮食安全首先要保耕地安全
发布时间:2020-09-21 15:14:07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点击:2053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粮食安全问题屡屡引发热议,这更加提醒我们,任何时候粮食问题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严守防线。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保障粮食安全,首先要保障耕地安全;保障耕地安全,首先要保障数量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建设用地的需求逐年增大,各种违规占用耕地的现象也愈加凸显,给粮食安全造成了隐忧。尽管我们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国家也三令五申,不断要求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乱象。但许多地方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地方往往打着“城乡绿化”“自然保护地建设”“河流、湿地、湖泊治理”的名义,随意扩大用地范围,搞“张冠李戴”“鱼目混珠”,客观上也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出了难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中要把好关,不能让一些人以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实”,并多次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为我们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此次国办印发的《通知》针对当前比较突出且棘手的耕地“非农化”现象,明确提出6种严禁的行为,指向明确、细则清晰,非常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必须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抓紧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要正确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切不可因为眼前一时之利,而犯下颠覆性的错误。要时刻谨记——

守住耕地红线,就是守住我们生存发展的底线。

   版权和免责声明:如果你认为本网转载的内容涉及侵权,请作者尽快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