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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十四届 “三峡杯”名优茶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09:12:41    作者:经济作物科    来源: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点击:2467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作技术推广部门,各团体会员、茶叶生产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重庆“三峡杯”名优茶评比活动知名度,培育和壮大重庆“三峡”系列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宣传展示我市名优茶加工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品质,经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同意,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重庆市茶叶学会和重庆市茶叶商会研究决定,联合举办重庆市第十四届“三峡杯”名优茶评比活动,请各有关区县积极组织茶叶生产企业准备产品参评。现将评比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及送样时间地点

(一)时间

1. 样品送达时间:样品及材料于9月10日前寄(送)达重庆市茶叶学会办公室。

2. 评比时间:评比于9月中下旬进行。

(二)地点

送样地点:参评样品、《重庆市第十四届“三峡杯”名优茶评比报名表》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书(SC)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寄(送)至重庆市茶叶学会办公室,地址: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联系人:罗理勇,联系电话:15923353486。

二、参评要求

(一)主体要求

重庆市辖区内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认证(SC),且在有效期内的茶叶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法人单位。持有茶叶公用品牌的行业协会可与符合要求的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共同申报。

(二)茶样要求

1. 凡参加重庆市第十四届“三峡杯”名优茶评比的单位,名茶类须送样品300克/只,大宗茶和其他茶类须送样品500克/只。

2. 茶样应用无异味的铁听或使用防潮成品小包装作为防潮包装,切勿带有异味的塑料袋装,以免污染茶样,影响参评结果。

3. 严禁购买非本单位生产的茶叶参评,如有购买其他单位产品参评,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三)材料要求

1. 按照《重庆市第十四届“三峡杯”名优茶评比办法》填写《重庆市第十四届“三峡杯”名优茶评比报名表》。

2. 将《重庆市第十四届“三峡杯”名优茶评比报名表》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书(SC)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与样品一同寄(送)至重庆市茶叶学会罗理勇处。

三、评比办法

评审团对参评茶样进行专门密码感官审评,茶叶审评外形、内质权重,按照国标GB/T 23776-2018执行。评审团分专家组、群众组和监审组。专家组成员由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及我市知名茶叶专家组成,专家不带样参评;群众组成员由茶叶技术推广部门专家与企业代表组成,专家组和群众组评分各占70%和30%。监审组由我市茶叶行业及主管部门领导、专家组成,监审组全程监督评审过程和内容。评比办法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比评选活动涉及到的文件和表格可在重庆农业技术推广信息网(www.cqates.com)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本次评比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人:贺鼎,电话:13896129485,邮箱:349918809@qq.com

重庆市茶叶学会联系人:罗理勇,电话:15923353486,邮箱:467002526 @qq.com。

重庆市茶叶商会联系人:汪毅,电话:13983854377,邮箱:15474690@qq.com


附件:1. 重庆市第十四届“三峡杯”名优茶评比办法

           2. 重庆市第十四届“三峡杯”名优茶评比报名表



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重庆市茶叶学会    重庆市茶叶商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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