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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微生态调控防治蔬菜连作病害关键技术应用推广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1:43:19    作者:蔬菜产业科    来源: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点击:2608

 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 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的委托,对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微生态调控防治蔬菜连作病害关键技术应用推广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正本或副本复印本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农业技术推广信息网(http://www.cqates.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5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5月17日09:00至2023年5月24日17:00(工作时间)

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2.1.1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  名: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开支行

账  号:3100087409100060073

2.1.2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登记并购买。

3.报名方式: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3.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0611156@qq.com(邮箱)。

3.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个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 5 月 29 日北京时间14:0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29 日北京时间14:30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5 月 29 日北京时间14:30

五、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农业技术推广信息网(http://www.cqates.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的办事处、分公司参加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23-89133743

地  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1206室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63015283,15320588222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

       附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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