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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特色经济作物全域提质增效项目——蔬菜绿色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示范暨茶药生态低碳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3 17:27:06    作者:蔬菜产业科    来源: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点击:1631

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3年特色经济作物全域提质增效项目——蔬菜绿色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示范暨茶药生态低碳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项目编号:2023-LR-023)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39.9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须按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列的内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前应注意阅读“填写注意事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询价公告于2023年11月13日在重庆农业技术推广信息网(http://www.cqates.com)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农业技术推广信息网(http://www.cqates.com)上下载或到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栖霞路18号1幢1单元17-1)领取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补遗等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3年11 月 13日至2023年11 月16 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询价文件汇款凭证、《询价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026797045@qq.com(邮箱)。在报名和询价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询价文件购买方式:汇款购买

在询价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询价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  名: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金科支行

账  号:50050108660009666666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栖霞路18号1幢1单元17-1)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14: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14:30

(七)询价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八)询价地点: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栖霞路18号1幢1单元17-1)

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竞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否则为无效响应。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为无效响应。

八、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询问。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视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已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23-89133743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6039080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栖霞路18号1幢1单元17-1

邮  箱:1026797045@qq.com

注:供应商如有书面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接收。供应商可采取将质疑函直接送达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室当面签收或通过邮递方式送达(其他方式送达的不予接收),同时将电子版本(word版)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附件1:询价通知书

附件2:询价文件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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